海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举行海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年1月10日
海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海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海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年2月中旬举行。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海盐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海盐县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海盐县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海盐县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海盐县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海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海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海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通报年海盐县民生实事项目满意度测评情况,审议年海盐县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票决年海盐县民生实事项目;
(八)选举海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海盐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选举海盐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海盐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海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通过海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与民宗外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名单;
(十)选举海盐县出席嘉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十一)其他事项。
原标题:《定了!海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月中旬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