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决定
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于年2月中旬举行!
今天下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江莺、副主任马小平主持,副主任田林华、崔用龙、朱蓓华、胡燕萍、史水良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县长张祥生、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柏屹颖,县监委、县法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举行海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关于补选海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关于提高海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办法》、《海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此外,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事项,并颁发任命书,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决定:海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年2月中旬举行。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海盐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海盐县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海盐县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海盐县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海盐县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年财政预算;
(四)审议海盐县民生实事项目年完成情况及年候选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票决年民生实事项目;
(五)听取和审查海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海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查海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
(九)其他事项。
全媒体记者:王惠杰
原标题:《定了!海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月中旬举行》